前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或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有经营性与非经营性之分。
一、申请基本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是指企业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或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需取得许可牌照,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变更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变更是指变更原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上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网站名称、IP地址、服务项目等信息。
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注销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注销是指原有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未到或已到5年期限,持证公司因业务因素而不在需要使用该证书,就需要向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注销申请。
五、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续期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续期是指原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5年有效期届满后,公司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续办申请。
叁